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党委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干部进行严格管理,督促每名党员干部履行义务。
4、推进全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协助党委管理机关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依据党和国家关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部署全镇行政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报上级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机构设置
三办:党群办、政府办、经济办
四中心: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经管站、农机站、农技站、新建办、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
二、另外设有财政所、文化站、街道办、新农保办、安全办、扶贫办。
三、编报范围
穆棱镇政府所属行政、事业机构部门。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参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预算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穆棱镇政府2016年收支总预算1459.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9.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9.8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预算数为1334.18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209.24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预算数为31.5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42.36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8.89万元,增长26.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提租补贴51.83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1.02万元,增长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3)
穆棱镇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5.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3)
穆棱镇政府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穆棱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穆棱镇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2月3日穆棱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公开内容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地方政府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穆棱镇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和人员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穆棱镇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提租补贴(项);分别指穆棱镇政府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9%的提租补贴。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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