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委副书记惠金山、水务局局长唐嵩到穆棱镇检查河长制和“清河行动”的落实情况,穆棱镇党委副书记王锐、副镇长肖胜伟陪同。
惠金山先后实地查看了穆棱河道清理、污水治理等清河行动现场,他指出,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清河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全面实行河长制、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推动生态美丽东明建设的具体行动。“清河行动”必须始终保持忧患意识,面临工作中的难点重点棘手等问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
惠金山要求,在此次“清河行动”工作中,河长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行管理保护职责,要严格执行“清河行动”工作进展的日调度、周通报、月检查制度。要加强执法巡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清除和拆除河道流域周围的各类违法事项,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